一、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委员会章程(即《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章程》),执行本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和决议;
(二)关心支持委员会工作,维护本委员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二、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委员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连续2年或累计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委员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有特殊原因,并事先向本委员会秘书处申请,经批准者例外)。
三、会员如严重违反本委员会章程(即《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章程》),严重违反国家和广东省的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社会道德,经本委员会执行层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会费标准:
(一)单位会员:2000元/年。
(二)个人会员:
1、未担任本会职务的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2、担任本会荣誉职务的个人会员免缴会费。
五、会费缴纳的时间:
原则上定为每年3月31日前交纳当年会费,也可以在第一年一次性交纳一届(五年)的会费。新加入的会员,首次交纳会费时间为被正式批准为会员后的10日内。
六、会费缴纳办法:
(一)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各自的收费标准向本委员会缴纳;
(二)持现金缴纳者,当场开具会费专用收据;
(三)通过银行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待确认到账后开具会费专用收据。
联 系 人:毛美春 电 话:0755-2864 6869
传 真:0755-2864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