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实施办法》首期宣贯班圆满举办

《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实施办法》首期宣贯班圆满举办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17-08-05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分散生产事故责任风险,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会于10月28日在广州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联合举办了《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首期宣贯班。 宣贯班由协会郑辉秘书长主持,协会黄霭珊常务副会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翰璋副总经理等出席了会议并致词,协会会员、有关企业、各地级市安全监管部门等相关人员共160余人参加了宣贯班。 宣贯班邀请了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苏晓军处长、协会安全生产专家陈朝阳先生、保险业内资深专家刘松岭女士,分别讲述“我省当前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以及“解读《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事故责任风险分散”和“安责险的实施案例与产品”。 此次宣贯班通过全面阐述《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施行背景与办法条款,结合实际案例介绍先进的风险管理及保险经验,给各地市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散等领域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为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保险公司提供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研讨机会。为进一步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落实实施,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分散生产事故责任风险,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推动广东省建立社会风险保障体系夯实了基础! 上载日期:2015-11-05<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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